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矿区生态修复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回头看”和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监督检查、矿区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按照市局党组安排,2025年11月10日至13日,市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有关负责人一行先后前往东区、仁和区、米易县督导检查矿区生态修复重点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查看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兰尖、朱家包包铁矿、攀枝花市春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攀枝花瑞达水泥有限公司米易上半坡石灰石矿等多个矿山生态修复现场,重点检查了存续矿山、注销矿山、历史遗留矿山三类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履行是否到位、已修复区域质量是否达标、管护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听取了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同志及矿山企业有关负责人现场汇报,详细了解修复方案落实情况和生态修复成效,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移交。
督导组强调,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协同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有关工作。一是推动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针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回头看”和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矿山,各县(区)要制定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日常监管。各县(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时间节点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及后期管护措施。各矿山企业要自觉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时提交矿山生态修复年度报告,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生态修复任务,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有序开展采矿损毁土地调查。各县(区)要督促采矿损毁土地调查技术单位及时开展内外业调查,矿山企业要做好协同配合,确保全市调查工作“一盘棋”推进,按时汇交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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