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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到攀调研《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立法工作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0月15日到16日,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晏波一行到攀调研《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立法工作,深入我市红格矿区等地了解矿产资源管理、地质找矿、资源综合利用、采矿用地等方面问题。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勋锋陪同调研。自然资源厅法规处、矿权处,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边县人民政府、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和4家重点矿山企业代表参加调研。

晏波司长一行现场查看了红格矿区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情况,走访了龙佰公司红格北铁矿,并在龙佰公司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要汇报了我市在积极推动共伴生矿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规范矿业权管理,积极探索解决采矿用地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并对《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立法提出了建议。参会企业攀钢矿业、安宁铁钛、龙佰四川矿冶和川煤华荣能源,结合自身实际,从社会出资找矿激励措施、资源综合利用税费减免、变更采矿规模手续优化、采矿用地用林审批程序优化、尾矿库用地途径解决和用地建设审批手续优化、矿区生态修复制度设计、采矿临时用地审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盐边县人民政府针对影响本县钒钛磁铁矿综合开发利用的主管部门职能边界不清晰、企业申请审批手续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出台针对钒钛磁铁矿等复杂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专项规范性文件。晏波司长表示,此次调研收获很大、问题聚焦,为下一步《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立法工作提供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逐一梳理,在立法工作和今后配套政策制定中充分吸纳。

会议最后,邓斌同志要求攀枝花局和厅法规处要主动收集矿山企业和各方对《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的立法建议,及时向调研组汇报,推动解决影响我省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性问题。

审核: 谢玉川   责任编辑: 邓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