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规划建设和用地支持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规划建设和用地支持措施》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攀枝花市城市有机更新攻坚行动中亟需改造的危旧住房普遍存在房屋证载面积小、住宅基本功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的情况,群众开展改扩建、原址拆除重建意愿强烈。但我市危旧住房受各种客观历史条件限制,改造难以满足现行建筑、消防和规划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为解决相关突出困难,需创新制定规划建设和用地支持措施,用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工作。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更新发〔2025〕49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参照广州、成都等地先进做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规划建设和用地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措施》)。
三、主要内容
《支持措施》由正文和1个附件构成。
(一)正文分为5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对“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进行释义,并明确《支持措施》适用范围和不适应的情形。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支持措施》的原则。第三部分:具体措施。从改扩建、拆除原址重建、公共服务配套、地下空间利用、税费、其他等6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第四部分:工作程序。从项目入库管理、规划手续办理、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4个方面明确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的工作程序。第五部分:其他事项。对主体责任单位、职责及施行日期、有效期、执行要求等进行明确。
(二)附件《报建申请材料清单》,结合攀枝花市实际情况及规划管理工作需要,明确了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的报建申请材料,便于下一步实际操作。
四、适用范围
(一)《支持措施》所称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是指将功能不全、建成年代早、建筑结构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不成套(不具有厨卫设施)危旧住房或符合本支持措施规定情形的成套危旧住房,采用改扩建或拆除原址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二)《支持措施》适用于攀枝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纳入改造项目库且土地房屋权属合法的不成套危旧住房或符合本支持措施规定情形的成套危旧住房改造及其管理。米易县、盐边县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支持措施》:
1.已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范围的;
2.位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城镇危房,或已公布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含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
3.按照已批准生效的国土空间规划,所在用地的主要规划用途为非城镇住宅用地的。
五、有效期
自2026年3月17日施行,有效期5年。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