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印发《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指南》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三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攀枝花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现将《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0日
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相关登记,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攀枝花全市范围内已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转让方、受让方、贷款银行协商一致,申请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相关登记的,适用本指南,无需先行注销原抵押登记。
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贷款人的,可以参照本指南办理。
二、服务模式
申请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带押过户”模式,相关的登记事项可以一并申请组合办理。
(一)抵押权变更模式
抵押权变更模式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在不注销原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抵押人变更为受让方。
1、登记事项
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人变更)。
2、申请主体
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人变更)组合办理由转让方、受让方和转让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
3、申请材料
申请人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登记机构一次性受理: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②身份证明材料;
③不动产权证书;
④不动产登记证明;
⑤不动产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
⑥纳税申报材料或者纳税凭证或者减免凭证;
⑦银行同意带押过户及抵押权变更的书面材料;
⑧其他必要材料。
4、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二)顺位抵押模式
顺位抵押模式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在不注销原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并办理受让方贷款的顺位抵押登记,待受让方贷款银行放款将转让方借款还清后,注销原抵押登记。
1、登记事项
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顺位抵押)、抵押权注销登记(原抵押权)。
2、申请主体
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顺位抵押)+抵押权注销登记(原抵押权)组合办理由转让方、受让方和双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
3、申请材料
申请人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登记机构一次性受理: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②身份证明材料;
③不动产权证书;
④不动产登记证明;
⑤不动产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
⑥主债权、抵押合同等顺位抵押登记材料;
⑦纳税申报材料或者纳税凭证或者减免凭证;
⑧银行同意带押过户的书面材料;
⑨其他必要材料。
4、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