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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引导的建议》(第9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建设加强规划引导”的建议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和美乡村”建设标准,积极推进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探索制定“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努力提升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水平。目前,全市14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获得市政府批复,在规划文本的风貌管控章节中,对建筑高度、风格、体量、色彩等提出了设计指引,明确了乡村农房风貌引导要求,体现本土特色和文化内涵。

(二)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开展了第三次农房建设推荐图集迭代升级工作,组织设计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进乡入镇,深入了解农户建房需求,结合现代宜居农房风貌特点,编制并印发《攀枝花市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推荐图集》(施工图30套),着力提升农村新建住房功能品质。同时,建立了农房建设联合审批机制,由乡镇人民政府内设农业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机构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等进行联合审批,严格审批管理程序,确保农房建设符合规划和风貌管控要求。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本地专业技术院校优势资源,编制培育大纲和培训教材,以“理论+实践”的方式累计培训合格工匠近百人。按照《攀枝花市乡村规划建筑师制度实施方案》,聘任了首批22名乡村规划建筑师,全过程参与乡(镇)及村级规划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2025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业务管理人员开展了农房建设管理、宅基地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方面的宣讲培训。

二、关于“强化乡镇主体责任”的建议

健全制度压实乡镇主体责任。2025年上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的自然资源领域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工作中,已将“在乡(镇)、村规划区域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住宅建设的许可”等多项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审查、检查、处罚事项明确为乡镇基本履职事项;2025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攀住建规20251),进一步压实乡镇主体责任,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在开展宅基地审批、农房设计审查、开工查验、建设监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具体要求,对不符合用地、规划、安全防护、农房风貌等要求的农房不予审批验收。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一是印发《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宜居农房建设推荐图集〉的通知》,将图纸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县(区)。二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强化宅基地审批环节的宣传引导和审查把关,引导农户建房“带图审批、按图施工、照图验收”。三是组织驻乡镇乡村规划建筑师、乡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宅基地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开展农房建设法规培训4场,培训人员114次。四是通过攀枝花开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建房,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宣传乡村建设规划和农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向村民普及农房风貌设计知识,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村民对本土文化和传统建筑元素的认知和认同感,引导农户建设“成本经济、分区合理、安全实用、功能完善”的现代宜居农房。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攀枝花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21 

审核: 杨梅   责任编辑: 罗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