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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攀枝花市物流项目土地保障专项措施及财政补助政策的建议》(第99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保障措施”的建议

一是为确保重大物流枢纽与节点项目落地有图可依、实施有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构建形成了“总规+专项+详规”多层次空间保障体系。在总体规划层面,已在经省政府批复实施的攀枝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了“一枢纽四组团多节点”的综合货运体系,将“金江+格里坪”作为主要的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为全市物流体系发展锚定方向、预留空间;在专项规划层面,202510月印发实施了《攀枝花现代物流战略发展规划(20252035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一枢纽四组团”的物流空间布局,规划总用地规模10004.82亩,其中物流仓储用地8110.89亩(含新增物流仓储用地3355.2亩),规划项目57个,总投资1180亿元。同时,该规划深化了红格南矿铁路专用线、公铁联运枢纽、产业配套物流园区等物流专项研究,确保规划的系统性与前瞻性;在详细规划层面,已编制完成金江片区、格里坪片区等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细化了地块用途、开发强度等指标以及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布局,提升了项目落地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二是盘活存量资源,创新供地模式。大力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闲置房产转型发展物流产业,对利用存量资源从事长期租赁等物流经营的企业给予5年过渡期政策支持,过渡期内可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继续使用。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改变用地手续的,在符合规划与安全要求下,依法办理手续可将其转为物流仓储用地。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18号)“支持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有关规定,物流仓储用地可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并推行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二、关于“财政补助政策”的建议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方面。2025年我市已成功申报为省级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12个物流设施项目争取到上级资金3亿元,支持智慧化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持提供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支持采用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的货源企业。对单车每年累计加氢量超过3000kg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1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货源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我市对氢能重卡应用企业的相关财政补贴。

二是设立专项基金方面。我市印发了《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攀委办发〔20236号)、《强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均可享受,强化了优质企业梯度培育。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增信、风险分担等多元化方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物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考虑当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资金使用的整体布局,单独切块设立专项基金的条件尚不成熟,市财政局将统筹用好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物流产业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推动我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配套机制”的建议

2023年以来,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土地要素保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的十二条措施》(川自然资发〔20242号)等系列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文件,明确了对重大项目要落实“绿色通道”“用地保姆”及“容缺审查”等机制,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通过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切实打通要素保障“最后一公里”,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报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自然资源支撑。

感谢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继续关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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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刁昱翔   责任编辑: 罗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