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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缓解攀钢土地证红线范围内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建议》(第45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宅基地确权。由市、区政府牵头,市、区相关部门协同,协调攀钢集团,按尊重历史、互利互让原则,分类分级、精准施策,推进攀钢土地证红线范围内宅基地确权,最大限度维护好群众利益”的建议

(一)东区农房宅基地总体情况

在进行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东区已完成农房宅基地地籍调查宗地数2457宗,其中符合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条件的宗地为1264宗,已登记发证1264宗,登记发证率100%;不符合登记条件的1193宗,包括“一户多宅”的宗地281宗、非本集体组织成员使用的宗地5宗、存在权属争议的宗地344宗、群众不愿申请登记或长期联系不上的宗地563宗。

(二)初步核实情况

提案反馈,攀钢集团征地界址不清,工矿用地与农村居住用地交错,导致部分未征收的村民宅基地被纳入攀钢集团土地证红线范围,攀钢集团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因范围较广、界址点未精确固化、管理粗放等原因,部分村民在攀钢集团已发证未使用土地上建房,形成“一地两主张”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目前,调查过程中未收集到有效证据材料,证实征地和供地问题。

经初步核实,村组反映目前未登记的517户(现已核实435户,剩余户数未在台账中),在东区总体农房宅基地登记工作中登记部门已将其纳入了不符合登记台账,主要存在权属纠纷、“一户多宅”、非农村住房、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问题。经与攀钢集团土地证红线套合,435户村民房屋涉及土地面积约197亩,其中142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约57亩)、293户位于边界外。从土地性质看,涉及出让土地红线160户(约80亩),涉及划拨土地红线275户(约117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厘清权属底数,夯实化解基础。组织开展攀钢集团红线范围内农房宅基地专项排查,查清土地和房屋历史成因,权利人身份,逐户核实村(组)反馈的房屋性质、数量、建房年限、房主户籍信息及宅基地审批、权属来源等资料,建立“一宅一档”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由攀钢集团收集红线用地的征收批文、征地红线图、征地补偿清册等历史档案。相关村(组)及农户提供相应的权利人身份、历史土地、房屋建设权属和审批材料,与攀钢集团相关的书面佐证材料,为后续问题处置提供依据。

三是建立多方协商机制,凝聚调处合力。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农村宅基地疑难问题化解要求,针对攀钢集团红线内房屋情况,建立由东区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土地储备、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政法委、信访等部门及银江镇镇政府、相关村组和攀钢集团共同参与的专项疑难问题化解工作组,建立定期会商和联动调处机制。在摸清底数和权属来源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结合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以及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有关政策,分类制定处置方案。

四是加强沟通疏导,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做好权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村组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向群众耐心解释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要求、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和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关于“二是压实企业责任。压实攀钢集团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权属争议产生,确保攀钢土地证红线内不再新增宅基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的建议

一是协商攀钢集团成立专项工作组,落实专项部门和人员牵头负责,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查清相关土地、房屋安置补偿情况,征地、划拨情况,共同开展分类化解政策研究,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请攀钢集团审批。

二是督促攀钢集团落实土地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攀钢集团土地证红线范围内不再新增宅基地,杜绝产生新的权属争议,切实做到守土有责。

感谢您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们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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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刁昱翔   责任编辑: 罗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