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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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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炳三区等楼盘社区配套用房破解基层阵地建设难题的建议》(第27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针对存量未移交用房开展专项清理,限期落实移交”的建议

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10部门印发了《攀枝花市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经营性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移交、产权办理以及后续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开展了2011年至今已出让经营性土地配建设施清理专项工作。截至目前,炳三区已出让11宗要求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的经营性土地中已有9宗建成,下一步将督促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移交。

二、关于“针对未来新建项目健全长效机制,实行闭环管理”的建议

在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属地政府已将土地需配建的公共设施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其与宗地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按属地政府的要求办理。同时竞得人需与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建设规模、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产权移交、项目监管、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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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刁昱翔   责任编辑: 罗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