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三峡集团公司尽快办理金沙江乌东德 水电站淹没区划拨用地手续、缴纳划拨成本的建议》(第64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23年以来,多次就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事宜协调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积极对接省级部门。经了解,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已纳入电站建设遗留问题,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将由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归垫。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攀枝花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发展!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