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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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格南矿开发占用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指导的建议》(第55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实质性启动土地‘征收’”的建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第三十四条明确“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按照规定,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符合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情形。为了保障红格南矿开发利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共同推进项目用地的征收工作。
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于2024年9月29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12月31日取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2025年3月20日,盐边县人民政府发布项目一期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2025年4月7日发布项目一期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盐边县人民政府正在组织相关单位有序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二、关于“恳请在征地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
2023年3月17日,攀枝花市推进红格南矿出让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2024年7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与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将攀枝花市推进红格南矿出让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攀枝花市推进红格南矿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动红格南矿开发相关工作,助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领导小组专设征地拆迁、产业发展、信访维稳等9个工作专班。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红格南矿开发用地保障工作专题会议10余次专题研究征地拆迁工作,专题向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汇报红格南矿开发土地征收相关事宜。部、厅领导先后带队赴攀调研考察矿业用地、红格南矿开发等,指导红格南矿开发土地征收相关工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牵头起草《攀枝花市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和土地征收工作相关文本表单参考模板。同时,也将会同盐边县人民政府共同做好用地保障相关工作,切实推进红格南矿尽早开采开发。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攀枝花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发展!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