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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秋季引才资格复审及面谈考核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公告》规定,现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秋季引才资格复审及面谈考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1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

20231124日(周五)下午19:00—20:00

2.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会议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13号泰坤大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秋季引才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考核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考生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需求专业”两栏要求完全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6)考生应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交的各项资料有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又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考核资格。因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个人原因放弃考核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112420:30

三、面谈考核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谈考核人选,当场领取面谈考核通知书。面谈考核定于20231125日(周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谈考核通知书》,考生凭《面谈考核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面谈考核安排

考核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引才岗位,拟聘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同一岗位拟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第1名考生成绩并列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后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或未能正常完成考核程序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秋季引才的后续公告将在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gj.panzhihua.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12-3364906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812-3338915

附件: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秋季引才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24

审核: 陈盈西   责任编辑: 蓝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