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来源:国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4-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4月18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冬生,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隆爱军,农业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舒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郭彤: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例行新闻发布会。
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四川耕地保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耕地,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目标。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日前,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是四川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发〔2017〕4号文的具体实施意见。
为了帮助各位记者朋友更好地了解、宣传、解读《实施意见》,今天很高兴请来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冬生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农业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舒军,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隆爱军及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机构及记者朋友有:新华社四川分社、人民网四川频道、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新闻网、华西都市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
下面首先请杨冬生厅长介绍《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国土资源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冬生:
各位记者朋友: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是四川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的重大举措,对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下面我简要介绍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及现实意义
耕地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强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战略思维。2017年1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对新时代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作出全面部署,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赓即安排部署四川省贯彻落实工作,由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四川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厅紧密结合四川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起草完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随后征求了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等14个省直部门(单位)和21个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同时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实施意见》先后经省委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省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十一届省委第45次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国土资源厅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对个别未采纳的意见,已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达成一致。2018年3月29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
加强耕地保护是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四川省《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四川省耕地保护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也是更好地解决当前四川省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难题,助推四川省脱贫攻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四川省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衡、土地生态环境亟需改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四川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大,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任务十分艰巨。因此,适时出台《实施意见》对四川省显得尤为重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7个部分20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2个方面内容。《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4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793万亩,确保建成4430万亩、力争建成5323万亩高标准农田。
(二)严格管控建设占用耕地。包括强化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等4个方面内容。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并按程序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
(三)强化耕地生态保护。包括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生态建设和休养生息3个方面内容。特别是提出将四川省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统一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实行在线监管,统一评估考核。
(四)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包括强化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多途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范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4个方面内容。特别是提出多途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统筹实施四川省农村宅基地整治、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新增耕地经验收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五)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包括建立耕地保护奖补机制、改革创新土地整治机制2个方面内容。特别是提出鼓励市(州)、县(市、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实施经济补偿和奖励,省级财政给予奖补。
(六)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脱贫攻坚。搭建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助推脱贫攻坚,加大对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国家和省重点贫困地区补充耕地指标对口向省内经济发达地区调剂。
(七)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严格监督管理、完善考核奖惩制度4个方面内容。特别是提出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各市(州)、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特点和亮点
四川省的《实施意见》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坚决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将中央文件的新理念、新举措以及行之有效的耕地保护经验在四川省得以贯彻落实。
二是突出体现四川实际。对中央已作详细部署的内容概括写、简要写,反映四川实际情况的内容系统写、具体写,对四川省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安排部署,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是着力解决耕地保护的难题。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和资金渠道、建立全省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研究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提出解决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问题的途径和措施。
《实施意见》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土地规划计划管控。采取管控性措施,注重从源头控制耕地占用。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和年度计划的约束作用,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补充耕地能力挂钩,对建设用地存量规模较大、利用粗放、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区域,适当调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二)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2017年6月,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部署安排,四川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对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放在至高位置。四川省结合实际,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建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划入“两区”,也就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和要求。积极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方立法工作,从法制层面严控严管。
(三)强化耕地生态保护。落实《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建设性保护。实施耕地质量提升与行动,开展提质改造和补改结合,推行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在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的同时,注重耕地生态的改善。《实施意见》强调,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类实施耕地保护措施。严禁在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等禁止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生态型土地整治设计,提高耕地及农田生态系统质量。积极推进山水田林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试点示范。对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启动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因地制宜实行免耕少耕、深松浅翻、深施肥料、粮豆轮作套作的保护性耕作制度。
(四)创新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市(州)调剂为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实施意见》强调,国土资源厅要建立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完善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并综合考虑补充耕地成本、资源保护补偿和管护费用等因素,研究制定指导价格,规范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管理。为支持民族地区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法自行补充耕地的,应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五)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实施意见》强调,统筹实施农村宅基地整治、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新增耕地经验收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在符合土地整治规划前提下,对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和社会资本参与实施的涉农项目,若产生新增耕地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增耕地进行数量认定和质量评定,经国土资源厅核定并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后,新增耕地指标留当地政府统一管理使用。
(六)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脱贫攻坚。四川省脱贫攻坚任务繁重,为在保护耕地的同时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脱贫攻坚的效能,《实施意见》强调,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易地扶贫搬迁支持力度,优先将贫困户多的乡镇、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户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范围,充分发挥增减挂钩平台的整合作用,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加大财政资金对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粮食综合产能。规范推进贫困地区补充耕地指标易地流转机制,为脱贫攻坚提供建设资金。在生态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优先支持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国家和省重点贫困地区补充耕地指标对口向省域内经济发达地区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由县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就是取之于农也要用之于农。
(七)强化责任落实和考核问责。各级党委、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意见》强调,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审计、统计等部门是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好各自责任,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耕地保护合力。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的相关责任。
郭彤:
谢谢杨厅长,刚才杨冬生厅长介绍了《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下面进入问答环节,在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欢迎记者朋友提问。
四川日报记者:
这次《意见》提出有一个创新,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调节机制,这是基于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的另一个创新,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也是一个解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钱从哪儿来”的一个创新。请教一下这个机制的内涵是什么,四川的潜力和前景怎么样,近期采取哪些准备和对接的工作,在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方面四川走在前列的,这方面四川有没有可能有新的探索?
杨冬生:
《实施意见》明确“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市(州)调剂为辅”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主要体现了两个方面:一是首次提出了“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法定义务,明确以地方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责任机制。二是拓宽了耕地占补平衡路径,改进并规范补充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对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市(州),由于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占用耕地,新开垦耕地不足以补充所占耕地的,可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105号)等规定进行省内跨市(州)易地占补平衡。
在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方面,四川省主要有三点做法,一是总结成都、巴中等市(州)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州)省域内易地调剂的经验做法,建立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完善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并综合考虑补充耕地成本、资源保护补偿和管护费用等因素,研究制定指导价格,规范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推进四川省跨市(州)补充耕地易地占补平衡交易行为。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105号)规定,进行省内跨市(州)补充耕地易地占补平衡行为,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指导价格交易。三是积极争取省内特别是贫困地区补充耕地结余指标按照《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规定的程序,申报纳入国家统筹,承担补充耕地任务,助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四川电视台记者:
我是四川电视台的记者,《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4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793万亩,力争建成5323万亩高标准农田。据了解,四川省实有耕地面积已接近目标数量,请问下一步四川省如何加快补充耕地数量,同时保证耕地质量?
杨冬生:
四川省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确保了四川省实有耕地面积总体稳定。通过近三年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来看,全省耕地持续稳定在1亿亩以上,因灾毁、生态退耕等因素减少的面积相对较少(减少的耕地面积为3357.01公顷,其中2015年812.62公顷、2016年1039.43公顷、2017年1504.96公顷)。为加快补充耕地数量,保证耕地质量,一是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中,严格对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占补平衡情况进行审查,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平衡。二是多途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统筹实施农村宅基地整治、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对产生的新增耕地进行数量认定和质量评定,经国土资源厅核定并在农村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备案后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三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开展提质改造、补改结合,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四川新闻网记者:
今年是脱贫攻坚关键年,四川在人均耕地面积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的背景下,如何在土地综合整治、强化耕地生态保护方面去助力推脱贫攻坚?
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隆爱军:
一是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易地扶贫搬迁支持力度,优先将贫困户多的乡镇、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户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范围,充分发挥增减挂钩平台整合的作用,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的支持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粮食综合产能。今年,我们按省脱贫办要求,确定75个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作为2018年扶贫专项项目,纳入省委省政府年终考核。75个扶贫专项项目涉及泸州市等9个市(州),覆盖38个贫困县352个村,财评金额9.8亿元,建设规模86.51万亩,预计新增耕地6.88万亩。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个等级,直接受益人口达40万人。
三是在生态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优先支持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国家和省重点贫困地区补充耕地指标对口向省内经济发达地区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由县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
刚才介绍了在实施耕地占补过程当中提高耕地用地质量非常重要,在提高质量过程当中具体的办法和措施是什么?
农业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舒军:
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就是要保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总平衡,在确保占一补一数量平衡的前提下,要更加重视耕地质量提升。一方面强化耕地耕作层土壤保护和利用,对占用的耕地开展耕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对实施耕地整理要避免大规模破坏耕作层,保持土壤原有的自然结构;另一方面在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中落实地力培肥措施,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耕地地力;再一方面就是通过节肥、节水、节药措施,对投入品进行有效管控,减少对耕地土壤的污染,使之能够清洁生产。
人民网四川频道记者:
我看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全省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请问,该平台预计什么时间上线运营,具体介绍一下该平台的运作模式?以及平台将发挥哪些作用?
隆爱军:
四川省补充耕地跨市(州)易地交易在2013年度开始启动,在全国尚属较早的一批,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范易地耕地占补平衡行为,我厅相继出台《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13〕96号)和《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川国土资发〔2015〕105号),截至目前,已完成跨市(州)易地交易80余批次,面积18万余亩,涉及资金32余亿元。去年在中央4号文件出台以后,国土资源厅多次召开平台建设专题研讨会,于去年5月,在严格按照《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结合省情和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四川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国土资源厅迅速启动平台建设、软件研发、改进工作,并于上周在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四川省补充耕地指标流转信息平台”,开始上线试运营。下一步我厅还将酌情建立更加详细、完善的交易系统。
信息平台是国土资源厅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公益无偿的原则,在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面向市、县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和实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信息滚动发布、指标审核、流转协调、指标交割、结果公示和备案工作的基础平台。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发挥了三项功能:一是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发布、依法查询服务和社会监督功能。二是为出让方、受让方提供指标流转信息交换服务。提供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要件、流转指标审核等服务,受理发布流转指标出让、受让信息,明确指标流转方式和技术流程,规范指标流转市场活动。三是提供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指标审核、流转协调、指标交割、结果公示、备案等服务。
郭彤: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所有领导,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会后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感兴趣的话题或问题,可以与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接沟通,他们将会热情地为大家解答。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支持四川省耕地保护方面的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