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资源管理角度看《民法典》
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0-06-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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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法规司 魏莉华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的政府组成部门,在履行保护土地、探矿权采矿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物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防止自然资源所有权侵害等方面赋有重要职责。认真学习《民法典》,切实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正确认识《民法典》的调整范围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调整四大领域:一是市场经济领域。这是《民法典》传统上最为重要的功能。《民法典》的前三编总则、物权和合同,就是为市场经济提供细致入微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