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11-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何凌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这是自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进行的第4次修改。

一、修改背景

近年来由于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取得、使用和退出制度不完整,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迫切要求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

二、修改的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任何时候都要守住耕地红线”、“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的要求,本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坚持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所有制的规定,全面强化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和保护,在征地补偿标准、宅基地审批等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核心价值取向,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一切从农民群众利益、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出发来谋划改革和推进修法。确保法律修改方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