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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实现重大突破——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解读新土地管理法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9-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管理法修改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有哪些重大突破?新法的实施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了哪些新挑战?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

背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法律。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总体上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取得、使用和退出制度不完整,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针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